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为何“雷声大雨点小”

财云财经 阅读:6596 2024-09-12 14:15:00 评论:0
摘要: 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新政有弹性,X公司上市案例暴露出问题,需寻找解决办法。

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IPO企业的现金分红问题一直备受市场关注。从去年下半年起,这一问题更是成为焦点,不少公司因分红不当被迫终止IPO进程。今年以来,随着新任证监会主席上任,相关监管得以进一步升级,一系列文件与制度相继出台。

相关制度的出台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4月12日发布的“新国九条”也将此类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

沪深交易所的指标考虑

沪深交易所在指标方面也提出了初步设想,比如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

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为何“雷声大雨点小”

X公司的案例分析

以X公司为例,其分红情况复杂多变。最早的报告期三年(2019年到2021年),三年利润4.28亿元,分红4.49亿元,累计分红比例高达104.91%,属典型“清仓式”分红。但若将报告期往后推迟一年,以2020年到2022年计算,三年利润4.61亿元,分红3.34亿元,分红占比72.45%,未踩80%“红线”。若将2019年到2022年四年合计,利润6.03亿元,分红5.6亿元,分红比例92.87%,情节严重。而X公司选择2021年到2023年作为报告期,三年净利润5.05亿元,分红1.96亿元,分红比例38.82%,大幅低于“红线”,成功上市。

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存在的弹性问题

X公司的成功上市,暴露了IPO新政在现金分红考核方面存在巨大弹性。这种弹性导致严审IPO出现松动,尤其是在现金分红的监管上,呈现出“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与严审IPO的监管精神背道而驰。

解决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问题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情况继续发生,有必要压缩IPO公司现金分红考核的弹性,不挑选对发行人有利的“报告期三年”,而是选择不利的。可将分红比例80%的红线进一步降至70%,取消达到这一比例的公司的IPO资格,促使企业将更多利润留存用于发展,或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对于报告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公司,禁止募资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对于报告期三年前两年内有大额分红甚至“清仓式”分红(比例达70%以上)的,同样禁止募资补流或还贷,防止“一手分红一手补流”现象。

IPO企业现金分红的监管需要更加严格和明确,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为何“雷声大雨点小”

什么是IPO企业现金分红?

IPO企业现金分红是指准备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将一部分盈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

为什么要对IPO企业现金分红进行监管?

为了保障市场公平,防止企业通过不当分红损害投资者利益,确保企业留存足够资金用于发展。

X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为何复杂?

因为其在不同报告期的利润和分红金额不同,通过选择不同报告期来计算分红比例,以规避监管红线。

如何压缩IPO企业现金分红考核的弹性?

选择对发行人不利的“报告期三年”进行考核,且将分红比例红线进一步降低。

禁止有现金分红的IPO企业募资补流或还贷有何作用?

防止企业一边大额分红,一边又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避免资金滥用。

怎样保障IPO企业现金分红监管的有效实施?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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