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惩防,如何守护投资者信心

财云财经 阅读:5630 2024-07-13 08:26:00 评论:0
摘要: 围绕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展开,涵盖《意见》的具体举措、监管执法机制优化、追责力度加大等内容,探讨如何构建长效防治机制,维护市场生态和投资者权益。

《意见》出台背景与总体要求

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问题引发广泛关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和守正创新,旨在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

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

严肃惩治欺诈发行

在股票债券发行环节,必须把好“入口关”,加大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严防企业“带病闯关”。对于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要严厉打击其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

密切关注财务造假的新特征和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系统性造假行为,破除造假“生态圈”,全面惩处各类造假相关方。

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

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防止企业通过操纵资产减值等手段调节利润。

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

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贸易、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责任,防范相关造假行为。

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健全线索发现机制

加强日常监管,发挥科技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建立健全线索管理机制,提高涉案资金查询效率。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加快监管转型,优化监管架构,加强业务条线协同,完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

深化行刑衔接协作

加强证券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协作,对重大证券违法线索及时启动联合情报导侦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挂牌督办机制。

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

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实施市场禁入,优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对第三方配合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

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加强执法协作。

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

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处置所属企业的财务造假问题,加强对贷款对象财务真实性的审查,强化执法协作。

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时要重视财务真实性,为调查取证提供支持,切实履行属地处置责任。

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

引导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作用,建立内部追责机制,强化考核约束,加强宣传教育。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推广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主动报告造假行为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健全信用记录。

完善财务信息相关制度

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评估监管规则,强化财会监督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豁免监管制度。

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布典型案例。

落实保障

加强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同,强化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协调工作小组等机制的作用。

加强舆论引导

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凝聚各方共识,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加强风险防控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统筹打击财务造假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进一步阐述了制定《意见》的主要考虑、主要内容、在强化立体化追责方面的工作以及推进落实《意见》的下一步工作。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惩防,如何守护投资者信心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惩防,如何守护投资者信心

相关问答

为什么要出台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的意见?

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随着形势变化,现行监管执法体制机制面临新问题,亟需多部门形成合力遏制。

《意见》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包括严肃惩治欺诈发行、打击系统性和配合造假、监管滥用会计政策造假、强化特定领域造假打击等。

如何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要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刑衔接协作,加强各环节协同和跨区域协作。

怎样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强化行政追责、推动刑事追责、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突出对“关键少数”和造假策划组织者的打击。

如何实现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完善财务信息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推进落实《意见》有哪些具体工作?

加大打击惩治力度、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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